国际教育学院(新部署)

国际教育学院班级量化管理制度

时间:2022-08-01   浏览次数:

国际教育学院班级量化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院、系学生会及班委不重复加分,其他院直属机构(院文工团、军乐团、国旗班、礼仪队、院报、广播站)需有文件、证书方可给予加分,无文件,证书的不予以统计。成员以干事加分,礼仪队及军乐团参加一次活动加0.3分;

2. 量化统计过程中请如实报告,不得弄虚作假,如若发现谎报酌情扣分;

3. 社团及协会组织的活动不予以加分,请各班班长统计时注意主办方;

4. 院里学生如有活动符合以上加分项的应及时找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并报于所在班考勤员,等到评定总成绩时再补开的证明视为无效。

5. 积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

6. 学期总积分将作为各种评先、评优、选拔党员和德育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考勤:

7. 凡正课、班会、自习课、院系开会及形势政策课,迟到、早退者扣0.1分;

8. 凡正课、班会、自习课、院系开会及形势政策课不到(旷课)者扣0.2分;

9. 凡正课、班会、自习课、院系开会及形势政策课病、事假累计3次(6个学时)扣0.1分;

10. 在校、院、班级组织的大型活动(如院运动会〈一天按四节算〉、年级大会、讲座等需学生参加的)无故缺勤1课时扣0.2分,请假(病假除外,且病假需要有正规医院开具的证明)扣每个课时0.1分;

11. 凡院系集体活动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不参加者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奖学金评定和入党推荐资格。

12. 各项技能(如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等),通级过关,加0.5分

13. 量化分每周公布一次,若有异议找班长及各相应负责人核实,公布结果由各相关负责人保存。

三、劳动:

14. 值日生缺席一次扣0.2分。

15. 不完成劳动任务,打扫不符合标准的扣该组每人0.2分。

16. 破坏公共财产者扣0.4分。

17. 参加义务劳动者每人加0.2分(前提:交申请,由辅导员签字同意后生效)。

18. 院系检查中,排在院系前3名的,给大扫除值日生每人加0.1分,后3名每人扣0.1分。

四、 其他方面:

19. 凡应交而未交宣传稿者每人次扣0.2分,如被采用每人次加0.2,发表于院报的加0.3分;

20. 凡参加院文体活动,每人加0.2分,获奖加0.3分,参加校举行文体活动,每人加0.3分,获奖0.5分(二万五跑和春季运动会除外);

21. 省级以上:获一等奖的个人加0.8分,二等奖个人加0.5分,三等奖个人加0.4分(凭荣誉证书和上级文件)。

22. 宿舍卫生纪律被院里评优评先,给其宿舍成员各加0.1分,被学校里评优评先每人次加0.3分,如果评为院差每人次扣0.2分,评为校差每人次扣0.5分。

23. 主席团成员每人每学期加0.8分,班长、团支书、副部以上干部每人每学期加0.5分,副班长,学习委员每人每学期加0.4分,班委其它成员及学生会干事每人每学期加0.2分;

24. 省市级三好学生、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十佳百俊大学生加0.5分;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十佳百俊大学生每人加0.3分;院级其它先进个人每人加0.1分;(凭荣誉证书和上级文件)。

25. 其他一些活动加减分情况由班委讨论,最后由辅导员及团总支决定。

五、文艺汇演及创业创新

26. 以个人或团体形式参加院、系迎新、毕业生典礼晚会等文艺演出视参加人员参加项目的级别、在其中所担任的角色等情况予以加分;

27. 参加院里的文艺汇演加0.2-0.4分,参加校级的文艺汇演加0.3—0.5分;其中院级歌曲类及朗诵加0.2分、主持类0.3分、表演及舞蹈类0.4分;校级歌曲类及朗诵加0.3分、主持类加0.4分、表演及舞蹈类加0.5分;参加辩论赛、大合唱比赛、健美操比赛、话剧,篮球赛,足球赛,排球赛等加0.3分,获一、二、三等奖另加0.4、0.3、0.2分。

28. 参加活动的优秀节目导演,话剧编剧等幕后重要人员可由团总支书记及辅导员提名适当加量化分。

29. 在国内外刊物发表论文(限以河南城建学院为单位发表),论文被CSSCI、SCI、EI收录、国内核心期刊收录、国内CN学术期刊收录的分别加0.4、0.3、0.2分。

30. 申请发明型、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被授权折分别加0.4、0.3、0.2分。

31. 参加科技竞赛并获得国家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分别加0.5、0.4、0.3、0.2分;获得省部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者分别加0.4、0.3、0.2、0.1分;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评选资格

32. 受处分不满一年者

33. 参加传销等不正当组织者

34. 喝酒打架、朋友交往有不文明行为者

35. 打麻将、外宿、搞老乡会、上网吧者

36. 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

37. 各班出现集体性政治严重违纪事件,影响班级、系、院形象的,班级主要干部取消评选资格。

38. 不及格现象不满一年者。

39. 其他有关规定不准评奖学金者。

.  附注

 综合成绩=考试成绩平均分*0.7+个人量化分

   此量化制度每人基础分26分,个人所加量化分不得超过4分,在实施过程中,党员、预备党员、班干部有违反规定者双倍扣分,以上加减分由各班委负责备案记录,量化分每周公布一次,如有异议找班长和相应负责人核实。公布结果由相关负责人保存,学期末统一交给班长备案记录并予以公示。

                                                                              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