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董召锋)近日,河南省教育厅转发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确定202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获资助项目的通知》(留金项〔2020〕41号),我校与黄淮学院、许昌学院、洛阳理工学院联合申报的题为“新能源产业创新型应用人才培养国际合作项目”喜获批复。
这是我校首次获批该类项目,是在2020年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我校对外交流的一项重要成果,使得我校继2020年6月获得公派学生出国留学(俄乌白项目)的自主权后,又获得了公派教师出国留学的自主权。该项目执行期为3年(2021-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将资助项目内四校18名(4-5人/校/年)新能源相关专业骨干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进行交流学习,其中高级研究学者1人/年(3-6个月),访问学者16人/年(12-24个月),博士后1人/年(12-24个月)。选派人员可前往四校友好国外高校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建筑工程大学、英国斯旺西大学、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德国埃尔朗根纽伦堡大学、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芬兰坦佩雷应用科学大学、芬兰城市应用科学大学、印度迈索尔大学、巴基斯坦考姆塞茨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交流学习。
我校在2020年5月接到项目申报通知后,高度重视,主动对接,精心组织,在教育厅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认真撰写并反复修改可行性报告与项目申报书,积极联系外方合作高校,加强与兄弟院校的沟通联系,精心准备相关支撑材料和答辩汇报,经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于2020年12月在武汉顺利通过了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现场答辩。
据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促进“双一流”建设,切实为各地培养更多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而实施的。我校联合申报的该项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的具体体现,将有效缓解我省新能源产业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现状,开辟中外高校联合培养新能源人才的新途径,对河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新能源产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对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科专业建设、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下一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将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选派工作方案,切实做好2021年5月首次遴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