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遴选通知》(留金欧〔2019〕472号),现将人选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 3-12个月
2.博士研究生: 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6-24个月
4.硕士研究生: 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3-12个月
6.本科插班生: 6-36个月
注:本科插班生我校合作办学专业或非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均可申请。
二、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的其他任何专业。
三、资助内容
1.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3.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4.奖学金:本科插班生每月1100美金,硕士研究生每月1300美金,博士研究生每月1600美金,访问学者每月1400-1800美金,具体金额以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复文件为准。
四、外语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具体要求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申请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外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后可进行一年俄语预科学习。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袼终止。
说明:俄罗斯高校的工作(教学)语言为英语者,申请者的外语条件达到英语的相关要求即可。插班生的俄语语言水平外方认可即可,可不受相关资格限制。
五、选派渠道及申请受理办法
(一)选派渠道
1.申请人可通过学校或个人自行联系俄方留学单位提交申请。
2.2019年8月1日以后依托校际合作渠道已派出的非国家公派访问学者、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亦可通过学校提交申请。
(二)申请受理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学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申请人须于10月20-23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 csc. 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材料及说明(附件1)中相应的留学身份材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
六、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11月底)。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年3月31日。
七、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工作,并于10月23日下午5:00前将全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考核部(行政楼125房间)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文管校区1号教学楼212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xkhb@hncj.edu.cn
八、相关说明
1.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申报留学身份为本科插班生的请选择“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2.其他人员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3.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董召锋
联系电话:2089582
2.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韩杨
联系电话:2089192
附件:1.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2.人选条件及类别条件
3.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