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经教务处研究决定开展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价范围:
实践环节(实习、课程设计)教学效果评价由各系部组织开展,在评价时至少应从以下两个方面衡量教师的实践教学指导的效果:
(1)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工作规范完成情况;
(2)开展实践教学改革情况,以及所指导课程设计、实习方面取得的成绩。
2. 评价时间:
本科实践教学评价于本学期第20周周一(2012年6月25日)开始通过网上评教的形式进行,截止时间为第20周周日(2012年7月1日),各系部教学秘书须提在第19周周三(2012年6月20日)前将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相关实习、课程设计任务全部录入教务系统。
3. 评价要求
各系部认真组织学生开展评教,要求每位学生积极参与,结束一门实践环节课程组织一次评教,不进行网上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阅自己的相关实践教学课程成绩。
4. 各系部综合学生评价和教学单位评价结果,对每个实践环节给出整体评价,评价结果纳入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体系。
本次评价是我校实践教学环节的基础性工作,将为实践教学工作进一步发展提供重要依据。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根据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本学期实践教学评价工作。
教务处
2012年6月14日